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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生:立功、立言、立德,彰显党派成员使命担当

信息来源:汤子墨   发布时间:2021-02-01   浏览次数:2960

2021年1月18日,民建湖北省委发布了《关于2020年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情况的通报》,李春生撰写的《关于完善惩治性侵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建议》被全国政协、民建中央等采用,单篇获62分、全年15篇获得115分的好成绩,创造了个人新高。全年个人建言被人民政协报刊用6篇,被民建中央、湖北省政协、湖北省司法厅、武汉政协、武汉统战、中国律师网等多家单位采用、转载、报道20余篇次,参政议政丰硕成果彰显了民主党派践行初心使命的担当作为。

一、立功:新冠病床上为抗“疫”建功绩

2020年1月,突如其来的疫情侵袭湖北武汉,李春生不幸被感染,在持续高烧、浑身无力和呼吸困难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参政议政。得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防控工作、湖北省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武汉封城等情况后,他敏锐地感觉疫情已蔓延发展成为公共卫生事件。面对初始应对的混乱,他发现我国应急管理工作面对突发疫情存在“配套立法缺失、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亟需完善、事前未预警事中响应协调慢、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未及时引导社会公众舆论”等短板和问题,为此在手机上撰写了《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被2020年2月28日《人民政协报》刊用,成为疫情初期较早提出并被高层采用的防控建言而被多方转载报道。

他在病榻之上仍心系疫情防控和法治宣传,组建并领导“京师武汉疫情法律法规志愿服务团",指导并亲自撰写《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问题解答》共9期系列文章,对黄冈市脑瘫儿童因家人被隔离无人照料而死亡事件,他专门制作“防疫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在武汉民建和律协网站进行宣传。他撰写《关于规范发布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建议》《关于为防疫志愿者统一购买保险的建议》等10余篇有关疫情的社情民意被《人民政协报》、民建中央、中国律师网等采用。在疫情爆发初期,他通过多个民建慈善机构捐款,并在律所带头捐款,3天募集善款10万元,向武汉市中医院、钟祥市人民医院捐赠医用口罩1.4万个和其他抗疫物资。2020年2月17日,人民政协报以《新冠肺炎染身心系依法防疫》为题最早报道了他的抗疫事迹,湖北省司法厅、律新社等多家媒体也作了报道。

二、立言:以所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

作为执业一级律师,李春生将所学法律专业运用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将所学知识点、领悟的思想观念用于社情民意、课题研究、建言献策的实践中。

2019年6月,李春生收到民建中央来函,作为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他参与撰写《<民法典>编纂若干建议》课题成果通过民建中央直通车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批示,并获得民建中央郝明金主席表扬。李春生自2001年加入民建以来,撰写法治方面提案50多篇、各类社情民意150多篇。《关于提高司法效率的建议》《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义务教育的建议》等8篇被全国政协采用为集体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近几年,申报省民建调研课题《关于加强湖北自贸区仲裁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建议》《加强府院联动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建议》均被立项,其成果转化为政协提案、信息等。2018年参加民建中央“经济与法治”太原论坛,撰写《用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被收录论坛《论文汇编》。2019年9月,李春生率领“个人破产制度立法”课题调研组赴武汉市中级法院、湖北省高级法院调研,为完善国家破产立法建言献策。 

李春生发挥法学专长为地方立法、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他撰写“确立法治武汉、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明确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性质、规范我市法院适用终本程序”等法律文章60多篇,被各级党委、政府、政协等采用为政党协商会交流、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他参与地方立法修订、研讨、专家论证20多件,受聘省人大起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并参与立法调研全过程。参加《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为推动湖北武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立德:心系公益,回报社会的热心人

李春生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他利用民建、律师资源组成爱心团队连续十年持续开展“火凤计划”即“湖北省未成年犯融入社会”公益项目。他邀请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同志担任项目顾问,先后筹资150多万元,购买200余台电脑等物资,开展了9期电脑、化妆、形象设计、礼仪等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组织民建企业家等与未成年学员签订《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议》,提供生活和学习用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课、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援助等切实帮助。395名未成年犯接受了技能培训,其中280人接受了电脑培训,141人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火凤计划”荣获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和湖北“微善行动”年度奖。通过实施“火凤计划”,他发现在监狱服刑的未成年犯这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实施了三十年的《义务教育法》来说处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此,通过市民建课题立项、异地考察、调研座谈,撰写了《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提出,成为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议案;通过民建中央提出,成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通过民建湖北省委提出,成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火凤计划”的社会服务成果成为全国两会的议案、提案,并转化为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近年来,李春生积极向武汉市青年律师发展基金、困境儿童基金、京师武汉律所公益基金、新洲革命老区精准扶贫和省民建扶贫点购买火龙果等各类公益活动捐赠8万元。

由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李春生荣获民建中央抗疫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会员、全国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湖北律师风采奖章”,省司法厅二等功、三等功,2019年武汉律师执业30年纪念章等荣誉。

立功、立言、立德,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和政协委员,李春生抗击疫情立功、参政议政立言、社会服务立德,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归属感转化为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感;把法治思维融入委员履职,参政为民、建言献策;时刻告诫自己心怀感恩,践行公益回报社会,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新冠疫情的阴霾终将散去,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在冗长又寒冷的冬季过后,春天即将来临,春风将给大地带来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