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民建湖北省委关于征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民建湖北省委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7074

民建各市(州)委员会、省直各基层组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为讴歌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展现民建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民建湖北省委拟组织参加6月中旬由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知联会、湖北美术学院共同主办的“百年华诞·同心同行——湖北党外人士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将作品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展览要突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这一主题,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为国家为人民为民族建立的丰功伟绩,讴歌多党合作取得的新成就,反映民建在贯彻“四新”“三好”要求过程中取得的新成绩,宣传民建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展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携手同心、共创伟业的良好风貌。

二、作者范围

专业从事书法、绘画、摄影艺术的民建会员。

三、展览时间地点

6月8日左右在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举行开幕式。6月中旬在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具体事项说明

1.参展作品要求:本次展览展出书法、中国画、摄影作品40件左右(摄影作品控制在5件以内)。书画作品尺寸在六尺以内,统一为竖式,不需装裱。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另附释文。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属市级组织、联系电话。

2.各市级组织书画摄影作品分配数量见附件。

3.请各市级组织于2021年5月30日前,统一将本市作品(不需装裱)及作品目录寄送民建湖北省委宣传部(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71号)。

4.展览时间为6月中旬,各市级组织可自行组织前往观展。展览期间,主办方将视情组织举办党外人士创作座谈会、建党百年党外艺术家访谈等活动。

5.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各市级组织,由市级组织退还作者本人。主办方向作者颁发作品展出证书。


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数量分配表.docx





民建湖北省委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