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传出喜讯:民建会员、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罗远彪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奖励。
据了解,罗远彪多年以来立足本职,勇于实践,努力做到双岗建功。他曾负责审判了湖北省恩施州多起刑事大要案,如恩施州建国以来最大贩卖制造毒品案、恩施市1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抢劫案等,多次被州中院评为办案能力、先进工作者,多次被州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奖励。同时,他积极参政议政,撰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踊跃建言献策,履行民主党派成员职责,为我州经济建设、城镇建设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