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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员李春生:法谏为民 全国政协提案的维权实践案例

信息来源:侯岳峰   发布时间:2022-11-01   浏览次数:3177

2022年10月25日,当事人胡先生专程来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全国政协提案的实践案例,新业态劳动者的维权楷模”的锦旗送到民建武汉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律师手中,感谢他坚持不懈,排除万难,专业尽责、用真情温暖的法援服务,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新就业形态典型案例

当事人胡先生通过武汉某公司在深圳某网络公司app平台派发的任务订单,到汉川区某客户公司安装地板,在使用电锯裁切地板时,因电锯反弹致左手大拇指上半截割断,治疗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胡先生多次向所涉及的三家公司索赔,均遭到拒绝。求告无门最终联系到李春生主任,李春生经协调联系武汉市法援中心,将案件指派给同所胡瑶瑶律师。

尽管得到李主任指导帮助,但是诉讼之路显然没有那么平坦。因案件涉及无劳动关系的互联网平台、用工公司和地板安装客户公司,本案属于“新业态”劳动者受害纠纷,因存在劳动、劳务、承揽等各种法律关系的特点,但实际上又不完全符合每种关系的法律特征,而认定不同法律关系,损害侵权责任的赔偿数额相差很大。李春生主任指导法援律师通过查阅资料、分析论证、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平台公司、用工公司共同偿付小胡人民币5万元。胡先生高兴地说:“索赔奔波了一年多,一直被几家公司踢皮球拒绝,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律师尽心尽力用法律帮助我挽回了损失,维护了权益,今天特来送锦旗,衷心感谢律师免费的法律服务。”

缘起全国政协重点提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挂心事”

2020年12月,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在《人民政协报》发表了《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制度的建议》,该建议提交给民建中央作为秋季成果。民建中央调研部经综合转化形成了《民建中央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被全国政协审核立案并作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

2021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提案一经公开,民建中央便收到外卖骑手就该提案专程送来的感谢信,感谢民建中央的提案帮他们代言这些“挂心事”,2021年3月10日《人民政协报》以《民建中央收到一封“骑手”感谢信》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平台用工关系,对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休息、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权益都作出明确要求。本案发生后,深圳的平台公司为用工人购买了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了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李春生表示在今后实务工作中,将继续收集整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问题资料,深入调研,将新就业形态成熟有效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为国家在该领域立法提供实践依据参考,以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