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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十堰市委召开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徐娟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779

3月19日下午,民建十堰市委召开市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民建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民建十堰市委主委刘运梅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委侯永东、胡昭及全体市委委员参加。

会议学习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内容,就内部监督委员会组建筹备情况进行说明,讨论通过了《民建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民建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和《民建十堰市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并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了由5名同志组成的民建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

刘运梅强调,开展会内监督工作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民建十堰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要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努力做好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明确会内监督重点、内容、职责等,做到有章可循,构建有效监督机制和制度;深入基层组织,全面监督、大胆监督,引导支部建设不断规范,促进会员关系和谐融洽;不断总结、学习各地民建组织监督委员会的成功经验,提升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高效开展监督工作,为十堰民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