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身建设 组织建设

民建十堰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六届一次全体会议

信息来源:徐娟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2956

6月11日,民建十堰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召开六届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支部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

会议学习了《中国民主建国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中国民主建国委员会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研究部署了年度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开展会内监督工作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内部监督委员会作为会内监督工作的专责机构,要履行好“贯彻落实”“监督指导”“线索处置”“警示教育”四个方面的职责;全体成员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分内事情,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切实履行好章程和条例赋予的职责。

会议要求,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民建十二大精神,从有利于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具备履职的基本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中共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学习,认真学习会的章程和内部监督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抓贯彻落实的能力、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展警示教育的能力和日常履职监督的能力等。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定期组织会员的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会章、内部监督工作条例的学习,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五是依法高效开展监督工作。深入基层组织,全面监督、大胆监督,引导支部建设不断规范;不断总结、学习各地民建组织监督委员会的成功经验,提升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