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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民春委员:协同推进促消费惠民生政策有效激发市场新活力

    信息来源:《人民政协报》(2026年03月10日 第 11 版)   发布时间:2026-03-10   浏览次数:45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用“真金白银”把“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从11个方面提出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和促消费政策并举,推动消费持续增长。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也是改善民生的关键抓手。全面提振消费并惠及民生,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策。

    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活力不断提升,但仍面临多重困难,亟须从政策设计、场景创新、民生保障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推进促消费与惠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优化政策体系设计,推进消费大国和民生大国建设。推动建设型财政向民生型财政转型。以投资于人的理念促消费惠民生,从补贴生产者转向补贴消费者。提高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降低居民刚性支出压力。精准实施差异化消费补贴,优先覆盖边际消费倾向高的人群。探索“能力培育型”补贴机制,加大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形成“收入增长—保障能力提升—消费增加”的良性循环。

    创新消费场景与业态,加快打造服务消费增长极。加快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依托城市群发展优势,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县域经济联动发展,形成资源双向流动的良性循环。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打造“老年友好消费社区”,集中解决适老化产品供给、养老服务消费支付问题。畅通高收入群体消费通道,丰富高品质服务消费供给。培育情绪价值消费新增长点,开展新生代消费专项行动,培育创新跨界融合新兴消费。

    有效结合促消费与惠民生政策,夯实消费繁荣与民生互惠的发展基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劳动者报酬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加大对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助力居民增收。因地制宜制定县域消费行动计划,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扩容。推动县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炼特色,打造县域消费IP。

    关注新市民、新就业群体,开拓消费蓝海。实施农民工市民化行动计划,创新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建立健全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落户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构建新形态就业“保障网”,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试点,扩大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对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补贴分级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策落地效果监测与评估。提高促消费惠民生政策优先级,将促消费政策实施效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完善横纵双向政策协同联动机制,避免政策措施碎片化。建立覆盖商品和服务消费的统计制度,按照“哪里消费、哪里统计”的原则,推动统计属地调整,开展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落地有效性监测与反馈。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湖北省委会副主委、华中科技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