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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建社会法制委员会为市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培训

信息来源:程宗光   发布时间:2014-11-25   浏览次数:1539

 

20141113,民建武汉市委常委、市委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应市政协委员企业武汉天黎轮胎有限公司邀请,为该公司湖北省内40多名业务销售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旨在提高业务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警示业务人员收款不交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

 李春生律师通过PPT演示、咨询解答、现场互动等形式,重点讲解了欠款单、对账单的区别和在清欠中的用途、买卖合同办理房屋抵押需要提供的材料和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另外通过释义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讲解了业务人员收款不交公司可能触犯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等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培训课程交流互动,气氛活跃,提问踊跃,重在解答实际问题,整个培训持续了2个小时。课后,参与人员都称自己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内容,感谢李律师的指点迷津。

这是李春生律师为市政协委员企业和民建会员企业作的第四场培训,也是按市民建社会法制委员会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安排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