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从内容上看,文件的规定更加体系化,涉及政党、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基层、社会组织等各个层面的协商,协商方式丰富、立体,总结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核心所在、意义所在、方向所在。
全面深化改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凝聚广泛的共识与力量。协商民主具有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制度优势。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就能把有序参与、平等议事、民主监督、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和谐发展融为一体,就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就能够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就能够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就能够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汇聚起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为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协商民主,是我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大里程碑。我们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表达的方式,协商民主就是这种方式的标志。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协商民主无疑创造了一种新的政治文明形态。这种形态,跨越了非此即彼的政治思维方式,有效地避免了笼统的肯定与否定的判断方法可能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后果,为解决问题找寻更多更正确的答案提供了更多的空间。通过政治协商,去找寻最广大群体的最大公约数,最终实现的是最广大人群的最大利益,这才是民主的真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的协商民主,所体现的是一种新的政治文明,这种政治文明是对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贡献,它不仅是对单一票决民主的重要补充,而且能有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即以“多数”为名义对相对“少数”人群的合法利益的剥夺,真正使每个人的诉求和利益都受到关注,使“人人平等”真正具有了更大的实现空间和可能性。因此,可以说,协商民主所具有的政治文明价值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全人类。
协商民主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而且体现在其他各个领域。协商民主首先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表现为,我们在解决一切问题,在处理一切事情的方方面面,不是简单地用是非对错来做判断,不是单纯地用票决“多数”来做决断,不是片面地用奖励惩罚来做了断,而是抱着协商的态度,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通过协商来形成共识,通过协商来寻找最大公约数。
协商民主同时也应该是一种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可用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文化管理等各个方面,可用于各个不同的社会层面,可用于不同的社会人群之间,它寻求的是当事人之间和利益各方之间的共识、平等、聚力、和谐。同时,协商民主也是整合、润滑社会人际关系的一种渠道。通过协商方式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更好地整合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社会的和谐。在协商民主的方式框架内,不同利益群体都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同的意见都有表达的空间,不同的诉求都有沟通的渠道,这为最大程度上达成共识、找寻到最大公约数创造了条件。
协商民主还应该成为人们的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我们遇到事情,面对问题,碰到困难,发生矛盾时,不是意气用事,而是拿出“有事好商量”的姿态,抱着“有话好好说”的态度,怀着“寻找最大公约数”的愿望,以期能平和地面对问题,公正地处理矛盾,聚力地应对困难,和谐地办好事情。而这一切,正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每个文明人应有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态度。从这个角度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深入人心,将是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标识。(民进江苏省委会主委 朱晓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