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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无党内党外之分

信息来源:团结报——团结网 2014-12-16   发布时间:2015-04-23   浏览次数:2233

2014年12月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云区原副区长龚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龚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逾200万元人民币,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早在今年1月份,龚辉也曾经登上中纪委网站,被点名通报,只是其民进会员的身份并没有被提及,也不为外人所熟知。

今年9月,有网友在微博里问到,在中纪委网站看了看案件查处情况,突然发现查处的基本上都是共产党员,没有什么民主党派官员,难道腐败的都是共产党员吗?——在几乎每天都有贪官落马的情况下,这条微博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其实,不是民主党派成员里就没有腐败分子,只是和很多报道相似,一些腐败官员的民主党派成员身份,在很多案件里似乎有意无意都被“省略”了。

随着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主党派成员进入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这也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3.5万人,38名党外人士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这些担任领导干部的民主党派成员,是民主党派组织培养起来的党派干部,更是执政党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培养起来的国家干部,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他们同样需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循法律法规的规范,廉洁从政。如果触犯法律,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腐倡廉不分党内党外,民主党派也不会成为法治特区。

无独有偶。8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主任黄峰平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现年49岁的黄峰平曾经头戴诸多光环:他是国内著名的神经外科专家,曾经热播的《心术》里的某位大佬人物以他为原型,他还以农工党上海市副主委的身份忝列农工党中央常委。就是这样一位前途光明的民主党派干部,却倒在了“糖衣炮弹”面前——检察机关指控,黄峰平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148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30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有11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在近日陆续召开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会上,听取和审议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成为一项共同的议题。据悉,其中有报告提到了个别党派成员因触犯国家刑律而被开除党籍。事实上,民主党派对自身的内部监督高度重视,并试图通过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2008年年底,各民主党派中央都在当年的全会上审议通过了本党派的“内部监督条例(试行)”及其中央监督委员会名单。当时有学者称,民主党派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标志着中国政坛的反腐制度建设已经从执政党扩展到参政党,是“反贪防腐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近年来,除民主党派中央外,各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也纷纷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民主党派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健全。

中共十八大以来,保持高压态势成为反腐败的新常态,落马官员级别之高、数量之多、速度之快,让专家直呼“新一届政府反腐力度是30年来最大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反腐不仅常态化、制度化,更被纳入了法治轨道。在这条从治标到治本的道路上,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所有领导干部,都需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都要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都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事业和廉政两份答卷,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