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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省委会提交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深入推进我省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次数:1696

 

深入推进我省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几点建议

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依托长江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谋划中国经济新格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从2014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5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及即将出台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展示了国家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全方位战略总体布局,将有力驱动中国十三五期间经济新一轮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201615日,习近平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战略的实施,是湖北省加快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大机遇,也是湖北当前最大、最直接、最现实的机遇。为此,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末,为缩小与周边省市水运发展政策的差距,省政府设立了每年5亿元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使十二五时期成为建国以来我省水运投资规模最大、建设项目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经济社会效益最好的时期。但是,自201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决定》以来,沿江各省市也纷纷加大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我省如果不进一步加快水运建设,与兄弟省份水运发展差距将有拉大趋势。一是从长江三大支流水运发展情况来看,汉江已远远滞后于湘江、赣江。二是从水运发展政策来看,沿江其他省市纷纷加大了水运建设支持力度。三是从航道发展情况来看,我省航道建设任重而道远。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国家内河高等航道规划的最后攻坚期,我省必须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加快高等级航道升级成网,推进汉江三大枢纽建设、清江航道建设和江汉平原骨干航道网建设,以此补齐水运短板,促进水运的大发展,使水运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应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尽早实现湖北水运强省目标,早日建成祖国立交桥。具体建议包括:

1、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要求,省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应重点支持航道特别是高等级航道建设,省财政专项用于水运建设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十二五,并根据建设任务适时加大支持力度。港口建设逐步转向市场化,仅对长江、汉江重点港口的核心港区大型化、专业化公用码头泊位建设予以适当补助。

    2、为确保2020年汉江丹江口以下航道达到1000吨级标准,建议省政府进一步督促水利、电力等部门和汉江集团,确保新集、雅口、碾盘山等枢纽早日开工建设,并在2020年以前建成。同时为打通清江航道,省政府应督促清江集团尽快对高坝洲、隔河岩枢纽过船设施进行改造,尽早开工建设水布垭通航设施。

    3、为尽快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并发挥作用,与下游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游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相呼应,应借鉴外省市做法,在省政府出台政策、资金支持的同时,各地政府也要相应出台优惠政策、安排补贴资金,引导水运建设以及港口、航运企业发展壮大。

    二、建设长江港口物流服务统一信息平台

    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投入的进一步加大,沿江各地政府坚持以港聚业、以港兴城,推进港口与沿江开发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的建设已达成共识,相继出台或修编港口布局规划,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动港口与沿江开发区、物流园区的通道建设以及与铁路、高等级公路连接线的建设。但是,从货物运输的特点来看,货物的空间位移不仅包含货物本身的移动,还包括信息、资金、人流的移动;依托港口基地,在建设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的基础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构建现代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拓展贸易功能,延长产业链条,延伸港口服务功能,提高港口产业与城市的关联度,增强港口对城市的辐射力与带动力。另外,从目前长江港口的布局来看,沿江92市都在长江沿线精心布局港口,但由于政出多门,各地政府在发展和建设港口、制定目标时都将本港作为港口集群中的主枢纽港,腹地中的大部分物流都规划由本港中转,物流信息形成孤岛,不能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难以提高港口的综合效益。因此,建设长江港口物流服务统一信息平台显得十分必要。具体建议有:

    1、我省可以牵头制定统一的港口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做好顶层设计,逐步推进建设统一的港口、航运、货主、代理、口岸监管部门间的电子数据联网交换系统。推进水运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形成单一窗口,实现港航、海事、海关、国检、边检等部门的监管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与口岸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

    2、制定统一的交通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推进不同地区、不同平台运作模式的区域交通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提炼和完善相关标准与技术接口,逐步实现现代交通物流关联公共信息资源在不同区域间、不同企业间、不同部门间的交换共享。

    3、加快港口信息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与港口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全过程融合,提升港口服务效率、安全性能、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高品质增值信息服务新业态,实现资源集中管理与大集成应用,全面提升港口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与水平。

    4、应用现代运输及物流配送的网络技术系统,对商品配送、流通加工、企业内部的信息化改造、物流技术引进、物流信息搜集、处理及发布等进行流程再造,加快与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等多业融合,逐步向价值链上游延伸,打造一体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体量和水平

    5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物联网应用工程,减少货物、船舶集港、压港现象,运用大数据分析组织货源,避免货物运输的不均衡性,提高船舶重载率,减少船舶空载航行,增强运输企业经济效益。

    三、将三峡城市群纳入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

    以三峡区域为核心构建城市群,是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支撑。应积极争取以宜昌为核心增长极,大力构建三峡城市群,并纳入长江经济带统筹规划建设,这对于推进三峡地区区域合作,打造三峡经济协作区,破解三峡区域发展瓶颈,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具体建议包括

    1、积极向国家申请把三峡城市群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和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体系。进一步明确三峡城市群的战略目标、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确立推进三峡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加快建设三峡经济协作区,为长江经济带培育新的战略支撑点和重要增长极。

    2、积极争取国家对三峡城市群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布局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建立三峡城市群区域统一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决策和审批机制,统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支持三峡城市群区域产业集群、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群。支持三峡城市的市场体系建设,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

    3、把城市群内各地政府的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向中央呼吁,申请从国家层面建立完善城市群发展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为促进包括三峡城市群在内的各类城市群开展政府间的合作,提供政策法规和规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