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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病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应予以重视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3797

 

民建襄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姚从升反映: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享受到了医药体制改革成果。但是仍有一部分群体处于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例如,沿街乞讨人员、游荡的精神病人、被120及警察送来的突发伤病人员等,鉴于他们无钱、无家属、无身份的特点,这些人被冠以三无病人。

三无病人的处置一直都是医院的难题,尤其是近几年,该问题日显突出,给医院带来了严重压力。仅据湖北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统计数据显示,2011三无病人的遗留帐共有121笔,涉及18个科室(包括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手足口、感染科等),涉及医疗费用901725.35元,这些费用尚不包括为三无病人提供的护理护工、饮食等开销。如果将全部费用加起来,保守地计算,花在三无病人身上的费用一年就高达上百万元。这些费用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由医院买单,作为一个县级公立医院就难以承受。这种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的生存和发展,还带来了潜在的医疗纠纷风险。

鉴于以上情况和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应把“三无”病人的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三无病人的医疗费用问题不仅是医院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三无病人作为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同样享有基本的生命权、健康权,不能因为他们无钱、无家属、无身份就剥夺掉他们的权利。在目前公立医院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公益性质之前,花在三无病人身上的医疗等费用不应该完全由医院承担,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承担,通过社会统筹,设立专项基金进行解决。

2、医院要建立专门的“三无”病人管理制度。医院要坚持以人本为的原则,在先治疗的同时,可以联合医院保卫科、公安局、镇(办、区)派出所等单位,积极寻找病人家属。对于无家属的病人,医院要积极向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汇报,共同协调解决病人出院时的费用问题和出院后的安置问题。

3、成立专门的“三无”病人管理机构,让“三无”病人享受医改的成果。三无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针对他们应该出台专门的政策,明确一个牵头负责的部门,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管理三无病人的看病就医以及生活安置等问题,使他们既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又能为医院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