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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重大事件预警应急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3591

 

民建襄阳市委专职副主委姚从升反映:当前,各类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发生率上升,加强重大事件预警应急管理工作十分紧迫。由于受财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在重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建设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需加强。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各种硬件建设任务很大。硬件建设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目前,县级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应急器材装备等,绝大部分是靠向上争取和单位自筹。由于普遍存在经费困难,许多部门应急装备、检测设备落后,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影响了应急处置效果。仅以公安机关为例,按照省定标准,县级公安机关应储备100万元的应急物资,而实际上不少县级公安机关仅有10万元左右的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很难保证有效处置。经费保证困难还导致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应急知识宣传等工作难以开展,应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是部门配合有待加强,处置工作合力不够。对涉及多个部门配合的应急事件,往往存在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甚至推诿的现象。一是牵头单位难以牵头。如公安机关在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由于参与部门职责不清、合力不够,经常出现现场只有当事人一方和公安民警的现象,大大增加了处置难度。二是涉及部门多,还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如食品安全问题,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分段监管,涉及10多个部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资源分散,管理脱节,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员、信息、资源难以快速集成和联动。

三是镇、村(社区)应急管理十分薄弱。目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还只是在县、县级部门、单位和重点企业中开展,乡镇、社区及村都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国土、民政、卫生、林业等部门虽然将应急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镇,但主要是通过部门在基层选聘了一批灾害观测员、信息员,没有建立起应急队伍。在实际救援过程中,还存在个别乡镇和村灾情报送不及时,通信联络联不上,动不了的现象。基层应急意识、公民的安全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强。甚至有不少群众认为救灾是政府的事,上级运送的救援物资不给钱不卸;别家山林失了火不管;家中受了灾坐等政府救助等,严重影响了应急处置和灾害援助效果。

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交织,突发事件发生机率增大。县级以下基层作为各类社会矛盾的主要源头,也是各类自然灾害的高发地和应急处置的薄弱区,涉及人口多,覆盖面宽,情况复杂,尤其要重视和加强重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建设。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鉴于目前县级财政比较困难的现实,建议采取多元投入的办法,不断加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向上争取专项经费、专项物资力度,用活用足垂直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形成上下贯通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渠道。二是发挥县级财政的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增加财政投入,调动部门积极性。三是加强部门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为预警应急队伍建设、设备装备建设、物资储备等留出更大的空间,不断增强自身的保障能力。四是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帮扶活动,全民献爱心,为提高应急救援和安置保障能力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2、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协调配合。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要进一步明确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力量配置、处置原则、处置方法等。建立健全重大事件问责机制,对非自然力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配合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人责任。县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事件处置过程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处置措施及时落实到位。问责追究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一是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预案。二是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演练中磨合,在演练中发现问题,为提高实战能力,增强协调配合能力打下基础。

3、加强镇、村(社区)应急管理,提高群防群治意识。采取先示点后铺开的办法,切实加强乡镇及社区(村)重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建设。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选好示点,帮助编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民兵及工青妇、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组建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队伍,将预警和应急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把矛盾消化到最小限度。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加强对基层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预防和防范。要加大预警应急工作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卡片、宣传栏等载体,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重大事件预防和处置救助知识,提高公民防灾抗灾、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自觉应对和正确处置好身边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