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襄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姚从升反映: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对读书的渴求日益显现,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早已成为广大农民朋友的共识,农家书屋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沿阵地,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广大农民群众阅读需求,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极大拥护和欢迎。然而,通过几年运转,逐渐凸显的一些问题,阻碍了其作用的发挥,挫伤了农民学习热情,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家书屋“无人管”。以南漳县为例,该县已建成的262 家农家书屋中,大多数农家书屋已经配备了管理员,管理员一般由村干部(含大学生村官)兼任,但也有少数农家书屋管理员有名无实,有的农家书屋就象是“有庙宇,没有方丈”, “白天一把锁,晚上一团黑”。
2、农家书屋“无钱管”。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农家书屋按共建方式建设,省里对每家只配发2.8万元的图书,按要求每家需配套建设
3、农家书屋“无法管”。由于农家书屋服务的主体是农民群众,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偏低,生产生活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又很强,加之管理员一人多岗多责,管好农家书屋的难度很大。
二、对策建议
1、坚持标准选好人。加强农家书屋管理,首要的是选准配强农家书屋管理员,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一定素质的人管事。一是要明确选聘范围。农家书屋管理员一般要从本行政村的村组干部(含大学生村官)、民办教师、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回乡人员、回乡初高中毕业生等对象中选聘。二是要把握选聘条件。一般而言,一名合格的农家书屋管理员应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条件:一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二要热爱农家书屋工作。三要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农民群众服务。四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五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六要身体健康。三是要掌握选聘方式。选聘的农家书屋管理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农家书屋管理员可以由村组干部(含大学生村官)兼任。四是要强化合同管理。农家书屋管理员确定后,各村委会作为聘用方,各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监督方,农家书屋管理员作为受聘方,三方共同签订聘用服务合同,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实行县(市)、乡(镇)、村、农民签字“四卡”管理,按合同规定进行统一考核、统一结帐付酬,动态管理。
2、多管齐下保投入。一是省里拨一点。省里每年将农家书屋管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转移支付形式向各县市拨付,专门用于农家书屋的管理人员服务报酬、场所维修、各种资料添置和管理等。二是县市补一点。各县市本级财政要将农家书屋管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其预算资金数额,要因各地财力而定,不要搞一刀切。三是各乡镇、村奖一点。各乡镇和村要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对所在乡镇所在村的合格农家书屋给予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用,具体标准由各乡镇和村自主确定。四是服务对象交一点。各农家书屋在管理经费不足时,可以尝试借阅卡收费办法,也可以尝试有偿借阅办法,各农家书屋收取服务费的标准,必须经各县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商定,不得按市场运作,不得擅自确定或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