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索中发展 在发展中创新
不断建立健全会内监督工作机制
——民建湖北省第六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民建湖北省监督委员会自2010年4月成立以来,在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和民建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民建章程为准绳,以《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围绕全省会员、各基层组织及各级领导班子在遵守会的章程,遵守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及执行领导班子谈心会、民主评议等方面的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会内监督, 在发扬会内民主、严肃会的纪律、维护会的团结、推动自身建设良性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一、成立以来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指导有力。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调研组在中央组织部部长、监督办主任李世杰同志带领下专程来湖北就自身建设及会内监督试点进行工作调研。调研组出席了民建湖北省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赴宜昌等地同当地民建骨干会员座谈,围绕领导班子建设、会员思想动态、参政党规范化建设等进行研讨,反复强调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针对性。这极大地鼓舞了我们工作的积极性,对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有了一定的了解。
民建湖北省委在被会中央确定为会内监督工作试点的时候就将会内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省委会领导带头学习《条例》,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集体率先垂范。民建湖北省委于2010年4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届中述职大会,仇小乐主委代表民建湖北省委领导班子作述职报告,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关建设、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报告了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还报告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履职体会及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书面述职。全体省委委员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还进行民主测评,为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8月,在专职副主委李玲玲的带领下,民建湖北省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举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测试答题,机关干部普遍对四项监督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表示,要以此次知识测试为契机,学习和践行“四项监督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同时,民建湖北省委还以多种形式召开了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座谈会、恳谈会,向老领导以及各市级组织、省直各支部和各专委会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省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章立制,保障有力。推进制度建设,突出制度保障,是做好会内监督工作的基础。监督工作涉及会的各项工作,各级组织和会员都是监督工作对象。在省委会的领导下,按照《会内监督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湖北民建实际,我们制定了《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测评制度》、《领导班子谈心会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监督委员办公室工作制度》和《监督委员会委员分工联系市级组织工作的方案》等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章,对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工作机构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监督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分工,落实了责任,规定监督委员会委员一年内要到所联系的地市开展至少一次活动,参加基层组织的谈心会、述职会等,了解会情,及时向监督委员会汇报和反馈,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为会内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监督委员会还向市级组织转发了《条例》和《民建湖北省委监督委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各市级组织参照省委会的做法,积极推进会内监督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会务流程;二是建立各类规章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和专干的职责和分工;四是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五是试行比较完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三)认真履职,工作有力。会内监督是会内民主的一种探索和创新。监督委员会成立之后,委员们克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在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履行职能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为了充分掌握各地民建基层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主动到所联系的黄冈、鄂州、咸宁、襄阳等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倾听意见,提供帮助。监督委员会主任郭跃进同志曾多次到当阳、荆州、襄阳等地市和省直武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基层组织与班子成员和骨干会员进行座谈,研究班子建设及基层组织自身建设问题。监督委员会委员们克服本职工作重,社会职务多等困难,分别参加基层组织的谈心会和述职评议大会,各市委会领导班成员均按要求进行了届中述职,委员们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把工作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和不同看法,通过沟通交流解决在班子内部,进一步增强团结。
(四)监督换届,保驾护航。2011年是本会市级组织换届年,会内上下都十分关心这项工作。监督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监督市州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当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民建市州组织换届工作在各地党委、统战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总体比较顺利。但是,有少数地方存在一些进展不顺利的情况,鉴于此,监督委员会及时向省委会报告了在换届工作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领导们十分重视,亲自参加这些存在换届工作“隐患”的地方,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座谈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流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省委会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监督委员会各位委员按照分工,到所联系的地市组织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全省各市州组织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此外,2011年也是民建社会服务年,省委会开展了诸如援助武陵山少数民族试验区建始县发展等一系列社会服务工作。监督委员会在省委会的领导下,对省委会社会服务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督,通过查看社会服务项目台帐、往来款项、资金收支情况等,确保各项社会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办实。
通过对市州组织换届工作和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监督,监督委员会积累了“实战”经验,各位成员锻炼了工作能力、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技巧,为今后的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积极调研,探索成效。2012年9月,由李玲玲副主委任组长、监督委员会委员卓朝君任副组长的调研组承接了省委统战部关于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课题调研,调研组以考察、调研、座谈的形式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谈心会、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落实情况、会员对内部监督的认识,监督的工作方法及工作程序规范化等进行了解,不断建立健全会内监督体系,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
(六)加强管理,从我做起。省委会首次就加强机关建设专门发文,促进机关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政务、财务、会务“三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财务五级审批制度,建立机关内部财务稽核机制,并将年度财务核查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省委会制定了《机关能力席位书(试行)》,每位机关干部每月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将部门职责、能力席位要求和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机关每位同志,为机关“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省委会定期召开机关办公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或部门工作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有效地开展机关内部监督工作。
(六)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联系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实行会内监督的重要渠道。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原则和程序处理涉及监督内容的信访工作,一是对来访会员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坚持做到每封信件详细记录,耐心了解情况;另二是在尽可能多了解客观情况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来访会员参考,尽可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如有的信访属与会员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我们了解清楚后,及时向领导汇报相关情况,主动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妥善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赢得了会员的信任。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
会内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参政党自身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目前我们虽然有了内部监督条例,建立了会内监督工作机制,但只是刚刚起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发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丰富会内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不断规范会内监督工作程序,力求会内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后一个时期会内监督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认识。内部监督是本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是保持本会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本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我们以中共十八大和民建中央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会章、会史,学习老一辈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对会内监督工作的宣传,使广大会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使广大会员关心会内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参政党成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加大调研力度,把工作抓实抓好。《会章》和《会内监督条例》是监督工作的依据和准绳,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务工作,建立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索新形势下会的发展规律,把加强会内监督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总结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推动会内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会内监督工作关系到每位会员,需要得到广大会员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会员同志们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探索新方法。监督委员会委员要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到所联系的基层组织调研,听取各方面关于会内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会内监督的成绩和经验,为会的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内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民建湖北省监督委员会本着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总体而言还处在探索实践阶段,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监督队伍不力、运行机制不畅、发展不平衡等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民建十大精神,在中央监督委员会和民建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发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丰富会内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进和加强会内监督工作,努力开创湖北民建会内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