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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员李春生律师受聘担任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指导教师

信息来源:郝洁如   发布时间:2013-05-24   浏览次数:4198

 

58,民建武汉市委常委、民建武汉市委社会法制专委会主任李春生律师接受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聘请,担任该中心志愿者指导教师。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成立于1992年,发起人为我国著名的人权法专家、现任民革中央主席的万鄂湘教授,作为全国首家社会弱者权利保护机构,中心以“以最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最需要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宗旨,为我国社会转型期合法权益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同时为法学院学生提供法律实践机会。李春生律师作为拥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受聘为中心志愿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