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州)委员会、省直各委员会(总支、支部):
现将民建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委和各支部,请遵照通知要求,结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和“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及“两学一跟”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在会内掀起学习热潮,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省委会宣传部。
附件:《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