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州)委员会、省直各委员会(总支、支部):
现将民建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的通知》转发给你委和各支部,请遵照通知要求,结合“两学一跟”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特别是六中全会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多种形式,迅速在会内掀起学习热潮,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省委会宣传部。
附件:专题教育通知.rar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