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身建设 思想建设

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反腐倡廉服务经济——关于特邀监察员在履职尽职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提高的建议

信息来源:民建宜昌市点军基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4   浏览次数:6348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聘请特邀监察员是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各届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既体现了我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也是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措施。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贪污受贿、营私舞弊、失职渎职、赌博嫖娼等腐败现象有所滋生和蔓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切实加大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的监督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而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就成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我有幸成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聘请的特邀监察员。下面就目前特邀监察员在履职尽职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如何提高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主要作用

(一)拓展平台,发挥特邀监察员双重监督职能

1、参与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我作为特邀监察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拓展监督领域,积极开展对宜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参加与对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参加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2次;参加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监督检查3次,参加对5个区级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1次。

二是参加政风行风专项治理检查,有5次对10个区级部门开展暗访活动。

三是参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专项检查1次。

四是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共计1次。

五是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考核共计1次,参加对区5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进行了检查,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15条,充分发挥了特邀监察员独特的监督作用。

通过参与这些监督检查工作,既实施了对行政监察对象的监督,又实施了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双重监督。

2、加强会风监督,改进机关作风。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改进会议作风的要求,区纪委监察局认真组织了特邀监察员实施会风监督,采取监督报到情况、场内场外巡视、现场制止违纪违规行为等方式,严格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全区会风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和全区党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先后对区两会等6次重要会议进行了会风监督,纠正违纪行为10次(起),违纪人员11人(次),会风监督工作取得成效,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3、参加行风评议,提升窗口形象。为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转变,提高老百姓办事效率,提升窗口形象,积极参加区监察局组织的特邀监察员深入点军区国税局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我认真了解办事流程,走访办事群众,深入一线职工交谈,以及党风行风建设情况。在国税局召开的行风评议座谈会上,聆听了杨局长的工作报,了解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打算和服务群众出谋划策,就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提升了政府良好形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国税局提出了三条诚恳建议:一是健全信息管税互动机制。每月召集税收征管、税源管理、信息部门例会,发布信息监控数据,通报数据分析报告,提出工作改进建议;业务部门汇报信息管税落实情况,共同磋商疑点难点,集中研究解决。二是严格履行信息催办工作机制。通过《催办通知书》,确定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环节、岗位和人员,做到有的放矢,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建立健全落实反馈机制。将信息催办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落实反馈情况和落实成效定期通报,对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二)畅通渠道,发挥特邀监察员参政议政作用

1、列席重要会议,当好参谋助手。作为特邀监察员我积极列席全区重要会议,区监察局在保证区政府特邀监察员知情权的同时,也为特邀监察员发挥参谋咨询作用提供了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作为特邀监察员先后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区纪委全委会议、全市纪检监察行风工作会议以及源头治理有关工作会议,让我作为特邀监察员进一步了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部署,使特邀监察员理解、认识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从而保证了特邀监察员的知情权,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2、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作为特邀监察员,要想建言献策,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加强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和改善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围绕土地征收及农民利益保护、失地农民保险、农村医疗卫生、提高中小学生教育、食品监管等难点热点问题,先后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实情,积极出谋划策,共商大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3篇,提出意见建议15条。其中撰写的《关注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重视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重视民营企业社会保险费逃费问题》调研文章等引起领导关注。

3、转达社情民意,充当桥梁纽带。法律赋予特邀监察员转达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职能,要求特邀监察员必须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反映热点问题,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直接或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区统战部,区政协,民建点军基层委员会向有关部门转达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以社情民意的形式被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民建以及宜昌市区政协采用90件,其中2015年采用40件,2016年采用50件。

例如作为特邀监察员转达基层意见,2016年是以两会提案形式反映到区监察局:每到年终,政府部门都会根据本部门的有关工作,对乡镇基层开展年终检查,包括农业、林业、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等,检查项目往往多达十几个。但是,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这类检查劳民伤财,且实效不大,希望能够进行精简和改革。

4、参与信访接待,密切党群关系。针对特邀监察员具有与社会接触面广,有较强专业知识的特点,我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积极参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宣传解释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近年来,接待群众来访20多人(次),解答政策疑问12件。

例如 :2006年前,由于采石企业办理“三证”时未设立环保这个前置条件,办证前漏掉了环保这个环节,宜昌市区环保部门对采石生产企业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据调查,点军区采石企业通过市环保局审批的只有2家,分布是兴隆采石厂和云峰石材场调查中发现,辖区采石企业未按《环保法》的规定建设矿渣贮存设施,生产过程中的废石和矿渣贮存肆意倾倒、堆放。未对废弃矿区采取复垦利用工作,如鸣翠谷风景区河道上游有一个废弃矿区,由于矿渣堆积到河道附近,小雨形成小股的泥石流,大雨引发自然灾害,每次都对周边群众和风景区造成一定损失,引发群众上访。我以社情民意向政协报送,同时区监察局责成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目前特邀监察员存在如下问题:

(一)没有注重“对症培训”,提高业务素能。没有针对新聘特邀监察员纪检监察业务不熟的实际,将特邀监察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依托“纪检讲坛”等阵地,加强特邀监察员日常培训,提升整体履职水平。同时,突出个体差异,关照个体需求,按照缺什么学什么、什么不足补什么的原则,没有向特邀监察员下达学习需求征集计划书,根据其业务短板的自判和需求反馈,“对症”设计培训专题、安排培训内容、拓展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提升特邀监察员监督检查、建言献策和调查研究能力,不断增强其履职能力和行政监察水平。

(二)缺乏建立“一册两账”,促进任务落实。“一册”即特邀监察员工作手册,用于特邀监察员记录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对工作手册进行一次调阅,没有督促指导其履行工作职责。“两账”即建立特邀监察员电子档案台账。将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活动,反映转递反腐倡廉信息,开展调查研究等重点工作记入电子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记录和统计特邀监察员工作情况;建立问题处理台账。没有将特邀监察员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建立台账,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审定后,交相关业务室或部门处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三)缺少实行“任务认领”,工作实效分散。没有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正风肃纪等监督检查工作,初拟特邀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先由特邀监察员结合督查要求、时间安排和业务专长,认领相应的任务,监察机关根据任务认领情况和工作实际,分项分组安排特邀监察员参与相应的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没有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围绕特邀监察员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主题,精心拟定调研课题,由特邀监察员自主点题、分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成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延伸监督触角。

(四)放松严密“工作纪律”,组织管理松散。没有健全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明确特邀监察员选聘解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内容和程序。没有建立特邀监察员信息联系制度,要求特邀监察员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加强交流和指导。建立特邀监察员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表现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奖惩逗硬。没有建立特邀监察员廉洁自律制度,明确特邀监察员在执行公务中不能逾越的“红线”,严明工作纪律。没有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与特邀监察员所在单位及定点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特邀监察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创优特邀监察员履职环境和工作条件,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五)缺少参与“办案力度”,检查深度肤浅。没有针对特邀监察员参与办案较少的情况,将结合年度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办案过程,切实发挥特邀监察员双向监督的重要作用。

(六)欠缺探讨“理论研究”,计划制定不严。没有制定特邀监察员理论研究计划,每年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向各特邀监察员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意见和建议,或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一次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调查,切实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

三、对策建议

特邀监察员在履行监察工作职责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既要根据监察机关的统一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

特邀监察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依靠群众开展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新形势下拓宽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治本措施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聘请的特邀监察员,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更高。有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区居委会和民营企业的代表,基本上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说,这是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

一要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及时反映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积极参与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源头治理等活动,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以及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设。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依法依纪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要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让群众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正确分析和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自觉纠正一些干部群众对反腐-败形势不正确、不全面的认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增强反腐-败的信心。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收集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向监察机关反映人民群众对监察机关在执法和监督过程中的意见和要求,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要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作用。要发挥特邀监察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开展群众工作经验的优势,针对人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咨询,当好参谋助手。特邀监察员在履行监察工作职责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既要根据监察机关的统一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工作,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深入研究特邀监察员的方法创新

特邀监察员工作尽管开展多年,但我们还是要不断地探索其规律,创新方法,在不断取得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要考虑特邀监察员兼职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特邀监察员参政议政作用。

特邀监察员工作要取得实效,还应做到“四要”:一是听取意见要“广”,坚持走群众路线。特邀监察员工作应直接倾听多层面、多界别、多人次、多方面的评价意见,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二是反映情况要“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特邀监察员工作不带框框,不凭印象,不掺感情,是非优劣都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的情节原委搞清楚。三是自身定位要“当”。特邀监察员工作不是一般性工作检查,也不同于专项督察,更不是专案调查。这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求特邀监察员必须要处理好与受监察单位的关系,营造一个有利于特邀监察员工作的氛围和环境。四是评价结论要“准”,坚持客观公正。评价结论是否客观准确,是检验特邀监察员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特邀监察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但必须有依有据,切忌道听途说,主观臆测。同时,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自觉抵制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为反腐倡廉工作服务。

(三)强化管理严格纪律,积极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履职尽责

特邀监察员是对监察队伍力量的补充,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指导,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同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和组织管理工作。一要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组织协调。对特邀监察员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和监督检查要注意加强指导,搞好组织协调。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反腐倡廉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通报反腐-败斗争情况及重大事项,安排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并注意帮助特邀监察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中,要注意适度。即:工作任务要适度,以分散为主,集中为辅,避免与他们的本职工作相冲突;时间安排要适度,长短结合,以短为主。。二要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邀监察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特邀监察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特邀监察员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关键。三要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搞好制度建设,是加强特邀监察员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依据。在新一届特邀监察员工作中,要继续执行好落实好原有的聘任和换聘制度、工作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参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制度等。同时,要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和形势任务的需要,不断开拓创新,继续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规定。要通过抓制度建设,把特邀监察员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理顺关系抓住条件 , 努力创造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氛围

从全国范围来说,特邀监察员制度从89年建立以来,有三次强有力的推动,一次是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得到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二次是1996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特邀监察员会议,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和肯定;第三次推动就是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对特邀监察员制度进行肯定。这些都是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的有利条件,因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主动汇报工作,取得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特邀监察员所在党派、团体和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特邀监察员的工作情况,经常交换意见,听取和采纳他们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加强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特邀监察员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支持;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抓好已有规章制度的落实,如特邀监察员参与纠风工作制度、参与执法监察制度、特邀监察员意见和建议办理制度、特邀监察员业绩档案和工作联系制度的落实,为特邀监察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五是切实解决特邀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让特邀监察员感受到自己就是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并主动关心特邀监察员的成长。

(五) 注重知识联系群众, 继续发挥特邀监察员的自身优势

特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具有专业知识和行业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方面,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勤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勤政,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还要对监察机关本身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督促监察机关正确执行各项法规,正确地行使监督权力,提高行政监察效能。

(六)围绕中心收集民意,不断拓宽特邀监察员的检查领域

特邀监察员每年除参加监察机关明确的各项工作外,还要结合中央、省市提出的新的工作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要继续深入群众,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收集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及时向监察机关反映,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行各业的突出问题献计献策。同时,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宣传行政监察工作成果,以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执笔人:宜昌市特邀监察员、政协委员、民建宜昌市委员会调研信息部副部长  夏清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