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的通报》(鄂办文[2017]22号)文件精神,民建湖北省委会首次荣获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
近年来,省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落实与省委、省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责任制,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机关创建工作列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有效发挥民建界别特色和优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
今后,省委会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我省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建设“五个湖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