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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形成土地制度改革27条政策 征地方向不变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4322

城镇化路线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制度改革,如今,终于有了明确说法。
  本报记者获悉,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做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已经结束,上报有关部门。
  2012年9月以来,国土资源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题研究小组,重点围绕促进和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谋划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
  6月25日,国土部网站消息,国土部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透露了上述调研的土地管理制度方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透露,该部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已初步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建议”,涉及七个方面27条改革政策建议,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
  27条改革政策建议
  作为国土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组组长、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就国土部初步形成的“27条改革政策建议”做了进一步解释。
  王世元表示,内容涉及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
  就改革目标而言,王世元表示,涉及七大方面,包括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优化、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城镇化转型发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土地收益对城镇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成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
  王世元亦称,改革建议着眼于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与土地制度改革目标相融合,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在坚持基本制度框架下的完善和成熟;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的规范和提升;三是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的探索和创新。
  就国土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小组形成的27条政策建议,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也指出,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以支撑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目标,完善土地公有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改进政府管控,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和生态环境改善。
  姜大明表示,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包括三项核心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上述三大核心制度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方向,应继续坚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
  征地方向不变
  根据国土部的表态,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格局下,土地征收和有偿使用制度的方向不会变。
  不过,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看来, 如果再走此前征地城镇化的模式,将很难持续,目前,征地的成本已经非常高了,征地拆迁等成本已经占到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半以上,在有些城市化区域已经难以做到资金平衡,随着征地拆迁等成本的大幅攀升,政府将难以承受。
  刘守英认为,转向存量用地改革,是下一步制度改革的重点,需要相应的制度创新,比如把目前比重过高的工业用地,如何转成商业、服务业和城市用地;把政府手中占的大量的非市场化配置的土地,占比近30%的划拨配置的城市用地转为市场化等。
  不过,在担任多个城市顾问的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看来,土地用途直接调整将面临很大的利益问题,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有很大的级差地租,地方政府都很积极,但这种调整是否必要,国土部应该有规范。
  据悉, 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补偿原则将由原用途补偿改为公平补偿。
  刘守英表示, 这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实际上是一个向市场经济体系下征地制度靠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刘守英认为,按原用途的补偿没有考虑区位的因素。土地在不同区位,它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所以补偿的原则也应该不一样。
  公平补偿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考虑未来土地的发展前景,同时也考虑到土地的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