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下午,民建湖北民族学院总支由主委陈耀兵主持,在民建湖北民族学院办公室集中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大家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并在学习后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立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法治保障,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特别是将六类人群纳入监察对象,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通过本次学习,总支会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大家表示:作为高校教师,将自觉接受监察法监督,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做师德师风的表率,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湖北民族大学更快更好的发展做出最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