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流园地

试论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

信息来源:王德时   发布时间:2014-01-14   浏览次数:9800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协商民主的具体实践中,参与协商的主体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民族、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士、无党派人士。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处于协商的核心地位,是协商民主的主导者,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风雨同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民主党派在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是一项事关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课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一、协商民主的内涵及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1协商民主的内涵

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以来西方社会兴起的一种新型民主理论,其内涵是指公民、政党、利益团体或专设的政治协商组织等,通过深入的讨论、辩诉过程,使相关各方了解并尊重彼此的立场、观点和重要诉求,并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政策决策方案。协商民主概念在西方的提出,源于众多政治学家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展开的深入探讨,他们看到近两个世纪来,西方竞争制的政党制度与选举民主存在诸多弊端,因而主张从以投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走向以对话为中心的协商民主,希望公众在政府决策、政府施政、政府监督、社会治理等各个环节上都有更多的参与权。从普通民众到各界精英组成的政党成员都能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协调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从而为立法和决策赋予更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中国的协商民主由来已久。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政协这个机构里,各个党派、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民族、各个宗教的政协委员,都能够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西方协商民主还主要停留在学者层面上,还是一种民主理想,而我国的协商民主早已经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组织形式在实施,而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共同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点

一是具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协商民主需要政治权威来主导,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是在历史中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协商民主无论是其组织体系还是程序过程,都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在党的领导下,本着共存、合作、发展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把协商作为基本的途径,让尽可能多的公众参与到商谈中来。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协商,以求取得共识,使各方面利益得到不断协调。

二是具有现实的政治制度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协商民主的现实政治制度基础。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能及时地将社会各界的利益和要求提供给执政党作为决策的参考。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是团结合作的关系,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其主旋律是合作而不是对抗。加强和完善协商民主,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国家政局稳定。

三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协商民主的本质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上的伟大实践,体现了公民权利的行使和人权的保障。在国家政治生活层,协商民主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我国协商民主发展中显现的创新形式,如听证制度、评议制度等等。协商民主体现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扩大,体现了政治主体间的协商、合作与对话、多赢或共赢的互动关系。
四是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不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而且还包括海外广大的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力求同心同德,倡导理解包容,尊重多数、照顾少数,重结果也重过程,重谏言也重纳言,这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五是具有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协商民主坚持平等协商,各抒己见,求同存异,广纳建言,鼓励提出批评,发表不同意见,并从制度上保证组成单位的话语权。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很大程度上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能够让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和要求,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在协商中达成共识,使公共决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促进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节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民主党派位置超脱、智力密集,建言献策既有专业的深度,又有社会的广度。虽不直接决策,但始终影响决策,从而促进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真正维护民利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认同感,使决策的执行变成最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

一是有利于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其主体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等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能够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使社会各群体中的个别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通过协商渠道得到系统综合地反映,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地实现。同时,协商民主的内容十分广泛,从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到影响群众具体利益的各项决策,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

二是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蕴含着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的精神,只要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并在充分的、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讨论中作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同时,协商民主坚持民主的多数与少数相统一,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既听取支持的、一致的意见,又听取批评的、不同的声音,能够最充分地调动社会各方面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界智慧,形成强大合力。

三是有利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协商民主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使得这一民主形式更加真实、有效。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5年来,无论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各项决定,还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宪法修改等,中共中央、国务院事先都广泛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湖北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近年来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中共湖北省委注重听取个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在具体决策中积极吸纳了民主党派的建议,比如建立宜昌和襄阳两个副省域中心城市,就充分吸纳了民建湖北省委提出的建议。

二、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地位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实践者

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实行政党政治。我国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坚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的这一性质和定位,意味着党派组织负有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议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能,党派成员可获得在不同层次参与政治协商、开展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活动的合法权利和政治资源。民主党派的工作实践直接关系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坚持与完善,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的层次和水平。

2、国家政治体制运行的参与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注重在重大决策中体现人民民主,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通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协商,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人民政协不仅在重大决策之前能够进行充分协商,而且在重大决策之后还在继续进行协商,为执政党和政府贯彻决策、完善决策作贡献。民主党派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和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成为国家政治体制民主决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所建之言、所献之策,关系到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维护者

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找到了一条适应本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这条政治发展道路,有利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背离这条政治发展道路,将会造成社会动荡、政治倒退和经济停滞。各民主党派处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前沿关口,坚持搞好政治交接,传承优良传统,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稳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需要形成全体人民的共识。民主党派的实践与宣传,增进了全社会对多党合作制度和参政党作用的了解和认同,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三、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各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通过实现协商民主的四种途径(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体现出来。

1、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方面,紧紧围绕执政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积极参与、发挥作用。一是各民主党派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通过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使各自所广泛联系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表达,有利于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从而促进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推动我国监督体系的完善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等。各民主党派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以上内容进行监督。民主监督作为我国多党合作独特的监督形式,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反映了协商民主的特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巨大优势。这种监督如舆论监督一样属于非权力监督的范畴,其实质是扩大了的民主,但是比一般的社会舆论监督具有更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3、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

协商民主的实质是最广泛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行使民主权利。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就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抗击非典、加强宏观调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问题,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许多重要建议,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也提出建议9万多项,其中的许多建议已被党和政府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这一方面体现了作为协商民主主体的各民主党派其民主权利的真实性,同时,因为执政党和政府对这些建议的高度重视,又使这一民主形式不仅真实而且有效。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各民主党派积极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4、推动社会有序的政治参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协商民主强调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大旗,通过人民政协以及其他合法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充分、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讨论中求大同,存小异,实现了有序的政治参与。各民主党派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有序参与政治,促进了政党关系的和谐,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离不开各民主党派的推动与努力。

四、当前民主党派践行协商民主制度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很高、作用很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第一,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具体制度不健全。包括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在内的相关文件尽管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但对于哪些属于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没有详细指出。相关文件尽管指出党际协商的主要形式,但未能对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协商形式作出具体规定。目前,相关文件都没有明确阐述协商过程中如何协调共产党、民主党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政协之间的关系,它们在协商中应该各自扮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职责等等,导致协商不能有效而深入开展。

第二,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程序制度不健全。一是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明确的协商程序制度。从中央层面看,全国范围内没有一部文件对党际协商的程序作出明确阐述。二是现有协商程序制度尚存在诸多不足。例如,在协商规划的制定环节,协商议题由谁提出、什么时间提出、由谁确定;在协商活动准备环节,议题确定之后,由谁通报协商单位和个人、什么时间通报;在协商活动开展环节,如何保证协商过程的和谐、舒畅进行,如何保证协商主体的平等、自由;在协商意见反馈环节,应该由谁反馈、何时反馈,协商主体应该在协商意见反馈中起到什么作用等等。这些问题从目前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文件来看,不是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就是各地规定的千差万别。

第三,民主党派参与协商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一是缺乏提出协商议题的积极性。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民主党派有主动提出协商议题的职责和权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民主党派很少主动提出协商议题。二是缺乏围绕协商议题展开调研的积极性。为了更好地进行协商,民主党派协商成员需要围绕议题展开调研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反映社情民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未能做到这一点。三是缺乏参与开展协商的积极性。在协商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担心自己的观点会对自身带来不利影响,或者认为自己对协商结果的实际影响作用不大,因此,有些参与协商的民主党派成员不能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四是缺乏监督协商意见办理的积极性。作为协商主体,民主党派的职责还体现在对协商意见办理的监督和追踪上。但在现实中,很少有民主党派成员能做到这一点。

第四,党际协商的过程缺乏全面公开。一是中央层面公开多而地方层面公开少。从中央层面看,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中央每年定期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一般新闻媒体都要进行报道。但从地方层面看,党际协商的公开程度远不及中央层面。在地方上,一般来说,越往下,党际协商的公开程度往往越不理想。

五、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更好发挥作用的主要路径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协商民主政治需要政治权威来主导,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中国协商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要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国家实现现代化,应对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挑战,将来自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资源、利益和需求联结,吸收并同化于政治体系之中,为社会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只有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能做到这一点。各民主党派必须始终如一的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在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中,自觉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内化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

2、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坚持和完善协商民主,各民主党派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重点是完善协商程序制度,制定统一明确的协商程序制度,中央层面应对党际协商程序作出明确界定,最好能出台一部专门针对政治协商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地方层面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既有差异同时又有统一标准的协商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制度、协商议题的通报制度、协商主体的知情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协商意见的反馈制度,努力使协商民主这一形式更加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从而更好地为发展人民民主服务,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

3、大力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协商民主是以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各协商主体的长期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各民主党派要在开放性、多样性的社会环境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政治交接,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巩固和发展与执政党在新世纪的长期合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长期存在和发展,执政党和参政党都要加强自身建设,并相互促进和提高,确保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各民主党派只有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才能更好的履行参政党职能,在更高程度上体现协商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价值和水平。民主党派越是有作为,协商民主的重量和水平就会越高,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就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4、加强协商民主的宣传教育

应把协商民主理论特别是党际协商民主理论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加强领导干部统一战线理论、多党合作理论、政治协商理论以及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培训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普及政治协商所必须具备的平等、对话、公共利益、理性等关键性要求和基本精神,为协商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氛围。要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善于发现党际协商中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通过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协商参与者的协商意识。

 (作者系民建湖北省委宣传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