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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5109

 

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湖北省委专职副主委李玲玲反映: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登记为农村户籍而在城镇就业的80后、90后农民工,既包括从小在农村长大的青年劳动力,亦包含首代农民工夫妇在城市生育达到就业年龄的青年劳动人口。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他们在目前的1.5亿跨省流动农民工中占六成份额,总数约9000万人。

这部分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与其长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受教育水平较高,渴望融入城市,重视社会保障,维权意识更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乡统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充分发展之时,将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取得更大成效之日。但是,目前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断累积存在诸多突出矛盾,主要表现为:

一是就业面临日益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在十二五时期每年需转移就业约800万农村劳动力。在一段时期内,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格局基本不变,虽然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显现有限剩余,但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的转移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从区域流动来看,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在东、中、西部地区务工的比例分别为72.3%12.9%14.4%,中西部地区用工需求增长快于东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用工需求持续上升并存,将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农民工流动就业的区域供需不均衡也将成为突出矛盾。从技工供需来看,企业对技工的需求增长将快于对普通工的需求增长。2010年,接受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30.4%,由此产生的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状况,将成为一个时期内的突出问题。

二是素质不高、技能偏低,融入城市难度大。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比例较低,这不仅使他们的就业稳定性差,而且阻碍着他们成长为现代产业工人和融入城市。加之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存在着养老、医疗、住房、低保、子女教育等制度与福利的城乡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在大城市落户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难以享受平等的城市公共服务。

三是社会发展环境有待优化,维权成本高。权益维护面临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高危行业劳动条件差的问题。近年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未根本解决。

四是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缺乏人文关怀。新生代农民工工资低,闲暇时间少,用工企业娱乐设施缺乏,政府、社会团体及社区等提供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娱设施和活动也很少。而另一方面,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有着强烈的需求,正如《记者走基层》采访中,一名90后农民工面对镜头坦言:虽然月工资不到2000,但下班后依然要宵夜、KTV,我们不是机器。

随城镇化进程之推进,这一社会群体的总人数正以每年800万~900万人的速度快速递增。十年或要不了10年,该群体的总人数将突破2亿甚至更多。鉴于城镇化进程还须持续30年~40年,不出10年,“00还将不断加入其中,若继续回避这一庞大群体的利益诉求,中国社会的演进非但没有和谐可言,还将生出后患无数。

为此,建议:

一要广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积极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设立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基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政府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与新生代农民工联系紧密的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订单式培训,争取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1次以上的掌握实用技能的政府提供补贴的培训。

二要积极提供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服务,加强人文关怀。用工企业要经常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并建立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社区要因地制宜,举办农民工文化节,开展露天电影广场演出等免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积极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引导农民工文化生活。用工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室,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缓解工作压力。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开通心理热线、维权热线,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心理疏导。要建立新市民学校,为新生代农民工免费提供文明礼仪、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素养。

三是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促进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发挥其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作用;发挥大型企业稳定农民工就业的带头作用;发挥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开拓作用。

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还应从制度、体制着手,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使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具体来说,则是要分期分批解决他(她)们的社保、医保、失保、住保和教育保障问题。其一,把他们纳入城镇职工社保和失保体系,使其在脱离土地后,失业有低保托底,退休时有社会统筹养老;其二,让他们病有所医,教有所学(当下着重于生存技能培训和再教育);其三,保障他们居者有其屋——这一条最关键,是确保他们最终转变为市民的基础之基础所在;其四,对于80后农民工,他们的子女幼教及入学也必须以输入地政府的公办教育为主承担。